你的倾诉:
他是我的初恋,从我21岁就认识,我们谈了4年了。最近因为彩礼的问题,我们两家闹了矛盾。我嫁给他属于远嫁,加上他在部队,在西藏,平时一年才回来两个月,所以我爸一直不同意。见到我的态度很坚决才支持,但前提是必须在我老家买房,首付一家人一半,或者拿出30万彩礼存起来。房子也可以买了卖掉,但前提是,男方必须结束异地,从西藏回来。
他父母觉得买房子是倒插门,不买,彩礼也掏不起,太多了。他以前是站在我这边的,让我不要着急,他去想办法,后来被他亲戚说服了,说想娶我,但是娶不起我。他觉得我非那么多彩礼不嫁,是故意为难他。我说了,这彩礼你家没有,我去借来给你,把我爸糊弄过去了,我们结了婚,再慢慢还。
他妈妈一开始就不喜欢我,放话过来,不能娶我,娶我不能办婚礼,说我爸太强势了,我没主意,跟我爸一起用条件压他儿子,拖着不结婚,耽误人家。他妈妈觉得我对他儿子没付出,我觉得挺委屈的。他在西藏,房子买在昆明,我愿意去他那里重新开始,我觉得我已经用最大的行动证明了。他失联的时候,我都会给他的爸妈打电话,给他姐姐的3个孩子买礼物。谈了几年,他的衣服几乎都是我买的,各种小东西都是我替他准备好,当然,他也会给我发红包。他问我能不能十八万,让我跟家里人说,这是他自己的意思。
现在的问题是,我也不想退让,我觉得我退让了,以后也没有好日子过。放下舍不得,不放下,心里有一根刺,我不知道怎么办?
我的回复:
第一,树立正确的观念
首先我们来说说,为什么中国会有彩礼或嫁妆这一说。
在古代,女儿出嫁之后就不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了,这种义务一般有家中的男子承担,所以彩礼钱,是男方的家庭对于女方父母养老的一个补偿。而嫁妆同样是,女人出嫁之后,就失去了父母财产的权利的一个补偿。
所谓说:“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”,女儿嫁出去之后,没有任何赡养义务,也没有任何继承权了,根本就不算原生家庭的成员了,所以,才会出现嫁妆和彩礼这回事。一个是经济补偿,一个是一次性买断,追根究底,还是因为在以前,妇女的地位低下。
但是在现代,无论家里有几个孩子,是男是女,我们都是有赡养义务的。这在法律上已经规定好了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中规定:“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”因此在现代社会,根本就不存在彩礼或者嫁妆这一说。
既然是旧俗,又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实在没有强行实施的必要。
第二,换位思考
就上述案例中情况而言,站在女方的立场,女方属于远嫁,男方的工作长年在外,女方父母提出高额彩礼,以及买房等灵活性的要求,虽说不符合男方的经济情况,但是也在情理之中。无非是不放心女儿嫁过去,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个保障,要不要钱或者是房并非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对方的态度。
毕竟,我们过日子不是跟钱过的,而是跟人过的。
但此时,对方以为是故意刁难,反应太过强势,那这一段婚姻就成不了,就算成了,双方心里也难免会有疙瘩。
与此同时,彩礼在传统习俗中,还有一个“面子”的问题。女方实则是希望,通过彩礼让亲朋好友都知道,自己嫁了个好男人。因此到这里,双方愿意各退一步的话,是完全可以商量的。
换立场思考的话,女方做出了退让,男方单方面也做出了退让。但是男方的母亲,已经发话出来了,显然是懒得再娶了,这让女方寒了心。就算女方愿意嫁过去,要面对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婆媳的问题,而且从脸面上来说,此刻,哪怕女方愿意放宽条件嫁过去,也属于“倒贴”了。女方提了要求,对方剥了情面,下不了台了。
第三,沟通
所以父母不同意的婚姻,彩礼的问题,考验的就是两个年轻人,沟通以及换位思考的能力。
男方只以为,女方在刁难欺压男方,并没有站在为人父母的立场上,为女方着想。这样的婆婆,换做是自己要嫁女儿,而不是娶媳妇,能允许女儿那么嫁过去吗?
而女方的父亲,从一开始就不相信男方,转而用彩礼的方式为难,彩礼的旧习不必要守,但是也因为这旧习,也放大了两个年轻人,结婚之后,所要面临的问题。
女方父母本就不是贪图钱财,可以对男方多一点信任。这一点,女方要做的就是,在父母面前说男友对自己的好,多带男友回家,和父母相处,了解自己男友的为人,这次是最重要的,而不是把精力花在彩礼上。
而男方要做的,同样是要告诉自己的妈妈,女友对自己有多么好,而不是女友本身有多好,这才是是双方父母所看重的。但其实,最重要的是,两个年轻人要拿出自己的态度和主见来,不应该由双方的父母出面,两个年轻人当穿话筒,这样事情就简单得多了。两个年轻人坚定的想要走到一起的话,一定要一条心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