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你的倾诉:
他是已婚的状态,但是和妻子已经分居,妻子一直在国外。和他在一起第一个月,他就送了我一套首付40万的房子,写的是我的名字,钱也是从我的账上打出去的。
我们在一起2个月后,发生了一些争吵,当时我冷战说要分手,后来我们又和好。之后他又一直在跟我说,要给我买一套房子、买一辆车,说了一个多月,我不知道该不该要?
其实第一次跟他分手的时候,他就跟我说过,要我把房子还给他。跟他在一起,他基本上是在控制我,我穿什么衣服,去到哪里,他都要管。在一起之后,他也不允许我有其他的朋友,我根本不喜欢那样。
他很有钱,可能也不在乎给我的那些东西,可是我只是一个拿普通工资的。不要他的,又觉得自己亏了,要他的又不安心,该怎么办?
02我的回复:
从他的心理来看,送你是捆绑你们之间的关系,是交易。既然我送了你房了,你就是我的,何况是你的房子?我要是不高兴了,你可能什么都没有;你要是乖乖的,将得到更多。用钱我就能买你的自由。
大家都看过亦舒笔下的《喜宝》吧?她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:“我要很多很多的爱,如果没有就很多很多的钱......“喜宝在答应做别人的情人的时候,就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以及自由,像一只金丝雀被圈养。
从你的角度来说,在接受他送的礼物的时候,就应该做好了,被他变相控制的准备,或是给他打工的准备。你要想一下,你的收入才几千,不靠自己的身体,外貌,青春给他打工,又何德何能,得到那么多呢?如果你真的害怕被控制,你大可连第一套房子都不要,一并还给他,但是如果你又舍不得,就总得付出点什么吧。除非一辈子不离开对方,否则就应该随时做好,本该不属于你的东西,被收回的准备。
微博上有一热搜:女子恋爱时获赠奔驰分手被判归,有些女孩觉得亏,留言说,“不付出就可以玩女人”意思是,自己岂不是被白睡了。
恋爱期间,这样的想法是暗地里,如果要拿到台面上来争论,女人将自己哄抬为高阶的货物来买卖。这是不符合社会价值观的,已然,也丧失了恋爱的本质意义。
03嘉待老师建议
那么,恋爱期间,该怎么收礼呢?我并不反对,恋爱中的赠予行为,但是作为女孩子要怎么收礼呢?要有一个基本的框架和原则:
第一,日常消费,玩乐,小额度的开销,可以大部分由男方出,女方再适当的付出,比例控制在3:1;
第二,不要接受男方高额度的赠予,除非你已经做好了,结婚的准备。我国法律相关规定,在恋爱期间,高额度价值的赠予都赋予了结婚的目的(彩礼),也就是说,如果你接受了,但最后,分手了,对方想索要回来,大概率上法律是支持的;
第三,什么是高额度的礼物呢?如果超出对方月收入的一半,亦或是自己月收入的一半,都为贵重礼物,收的时候要谨慎,也可以同价回赠。但是如果已达到对方年收入的一半,亦或是自己年收入的一半,就属于彩礼性质的礼物了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,没打算结婚的,最好不要收。
中国男人爱面子,有时候送出去的贵重礼物,分手也就算了。但如果是高价的赠予,分手之后,内心其实也是计较的。所以,男生在赠予的时候,也要明确,自己的承受范围,别打肿脸充胖子,也不要给对方压力的好。不宜将女人物化,用高额礼物满足自己的控制欲。
中国有几句老话,“就吃人的嘴软,拿人的手短“、“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”、“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”、“无功不受禄”等等。自己是什么价值,这要看自己的收入、外形、自己的消费水等“硬”价值,而不是恋爱期间,你在对方心理占据的位置的“软”价值,因为,你在对方心中的地位,是随时都会改变的,可收回的,是对方捧出来的。他爱你的时候,你可能就是价值连城的,他要不爱了,你可能就是一文不值的。女生,要想有高回报的恋爱,其实关键还是要修炼好自己,大可不必有侥幸的心理。对此,你们怎么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