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格·朱利曾在书中写道:“即使最幸福的婚姻,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,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。”
前几天,知乎上有个离婚的话题,引起了热议。
我丈夫脾气很好,对我非常包容,但他经常在外应酬,很晚回家。
因为这事,我经常向他抱怨,也跟他提了要求:每天早点回来陪孩子。丈夫嘴上答应,却很少做到。
我很生气,想吓唬吓唬他,于是就经常把离婚挂在嘴边。
有次吵架,为了让他重视,我说了很难听的话,还把离婚协议书扔到他面前,没想到他真的签字了。
我后悔自己的冲动,想复婚,结果几次都被拒绝了,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从这位网友的描述中,我们知道了他们美好的过往,和丈夫对她的包容。
也看出了她只是想用离婚的方式去要挟丈夫,以求能从丈夫那得到更多的爱。
但她没想到的是,她的丈夫看到离婚协议书那一刻,毫不犹豫的就签了字。直到这时我想她才明白,在一段亲密关系中,一方以要挟的方式毫无底线地索取,迟早会让另一方丧失希望,决绝离开。
于是,这位女网友一方面生气,另一方面又极度害怕离婚,但又不知道怎么去挽回局面,只能无奈跟着丈夫一起去领了离婚证,从此每天陷入无尽的懊悔和痛苦中。
Vol.1 你的婚,是不是非离不可?
苏联著名社会学家瑟先科说过:
在决定离婚之前,有一段漫长的、痛苦的、艰难的思索理由的过程,即从个人的需要、利益、见解、价值观的角度全面为自己的决定提出根据的过程。
所以当你考虑结束这段婚姻,不妨先问问自己以下10个问题,然后再决定,你的婚是不是非离不可?
NO.1
离婚后对我的生活,在相关的法律权益上,有什么影响?
NO.2
离婚是情感冲动居多,还是经过足够的理性考虑?
NO.3
离婚后,我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维持生活(包括衣食住行)?
NO.4
离婚阶段,我有跟孩子好好沟通,帮助他接受吗?
NO.5
双方离婚后,在工作、生活环境等方面是否有清楚界线?
NO.6
我能够接纳婚姻中给我带来的影响,给自己充分的时间走入新生活?
NO.7
我是否在生活中有来自亲友等方面的情感支持?
NO.8
我对离婚后单亲,或是共同抚育的知识了解多少?
NO.9
我能否承担失去抚养权的痛苦?
NO.10
我知道该如何寻求特定人士,包括专业人士的协助?
如果你对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有疑问,请冷静下来,去理性看待你们的婚姻是否尚存一丝希望,如果你的答案是“是”,请尝试为你们的关系做出最后的努力,在谨慎的权衡和双方的沟通中为你们的婚姻寻找出路,或寻求特定人士进行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。
Vol.2 离婚真的需要冷静吗?
近年来,我国冲动离婚的比率逐年上升。
2020年9月,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一年的统计年鉴显示,2019年结婚率为6.6‰,离婚率上升到3.36‰,其中,冲动型离婚占离婚总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。
2021年1月《民法典》颁布,正式实施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。
离婚冷静期,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。
同时,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它调整了协议离婚的程序,调整后的程序依次为:申请—受理—冷静期—审查—登记(发证)。
《民法典》立法参与者解释设置“离婚冷静期”的目的是:“避免冲动型离婚”、“降低离婚率”、“维护家庭稳定”。
那么问题来了 :离婚冷静期真的降低离婚率了吗?
根据8月3日民政部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各省社会服务统计数据显示:
2021年上半年,全国结婚登记人数为416.6万对,同比增长7.4%。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96.6万对,同比下降39.4%。
2020年上半年离婚登记人数是159.5万对, 2019年上半年离婚登记人数是203.8万对。
由此可知,今年上半年全国离婚人数相比2020年上半年,下降了39.4%,相比2019年上半年,下降了52.6%。
不管怎么比,离婚登记人数大跌了约四五成,是不争的事实。
离婚冷静期确实能降低因冲动而离婚的概率。正如白岩松所说:“这个月”不是对婚姻自由的一种损害,而是对过于自由的仓促恐惧。
Vol.3 离婚冷静期的误区
NO.1 离婚冷静期为了降低离婚率?
设置离婚冷静期最直接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不冷静(冲动)离婚,为了维护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。
为什么这么说?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:
2018年5月21日晚,某甲发现丈夫与某女保持着长期的婚外情,随与丈夫发生争执,气愤之下,当即提出自己愿净身出户与丈夫立即离婚,解除婚姻关系。
2018年5月22日,某甲与丈夫前往长安区民政局,登记离婚,现场拟定离婚协议:双方无子女,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与车均归男方。
2018年6月中旬,终于冷静下来的某甲咨询律师: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?
答案肯定是不可以。
某甲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,草率的处分了自己的权益,但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及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形下,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,某甲做为成年人(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),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同上述案例一样,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总是希望法律能够给她一剂后悔药,而《民法典》中的“离婚冷静期”就是这剂“后悔药”。
对于尚未腐烂的婚姻,“离婚”这两个字并不是万能药,它不能医好婚姻的情绪和问题。
同样的,它也不是武器,并不能当做你伤害和威胁对方的筹码。没有完美无瑕的婚姻,只有在婚姻中不断成长的自己。
当你学会和对方站在同样平等的位置,才能更加理性地看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。
生活需要经营,婚姻亦是。
NO.2 离婚冷静期是家暴的“帮凶”?
也就是说,“离婚冷静期”只适用于协议离婚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不适用该条规定的“离婚冷静期”,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、赌博、重婚等情形的,另一方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离婚,从而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。
所以,面对家庭暴力,不要心存侥幸浪子能回头,也不要自欺欺人他还是爱你的,你的忍受退让不是慈悲,也不是善良,仅仅就是纵容和默许家暴这种行为而已,而你的容忍其实是在伤害你自己。
你要相信,只有零容忍,才可能防微杜渐。
金星老师说:往下跌的时候能为自己亮着,被人捧的时候也能为自己守着,一如既往。
当代独立的女性就应该如此。
NO.3 离婚冷静期限制了离婚自由?
有网友认为,婚姻自由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,增加30天离婚冷静期有限制公民的婚姻自由之嫌,就算离婚时头脑发热,但还有复婚制度可以弥补,完全没必要设置这样一个时间。
但婚姻与恋爱不同,离婚与分手不同。如果婚姻无法挽回,那离婚的态度一定需要冷静和理智。
涉及到的财产分割,子女抚养,双方家庭,老人赡养等现实问题,都需要你带着理性的头脑去处理。
孩子是不是能得到足够多的保护,老人是不是能理解和接受,如果对方先损害了婚姻的利益,我们能不能得到自己最大化的权益。
婚姻是感性的,但是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,必须是理性的。
正所谓:“此情有憾,然无对错,往后,各生欢喜。”
毕竟是曾经彼此相爱的两个人,从结合到分开,要体面收场,才不负遇见。这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,也是对过往最大的尊重。
所以离婚冷静期的设立,并不是为了限制婚姻自由,而是让你更清醒理智的去看待你的婚姻和往后的人生。
人们经常感叹:“婚姻不是儿戏”, 这话至今,仍然适用。那怎样才能经营好一段婚姻?的确不易,但它带给我们的温暖、支撑和馈赠也无法替代。
正如电影《怦然心动》里的那句台词:“斯人若彩虹,遇上方知有。”所以当我们找到一生呵护的人,请用感性经营,用理性对待。不要让冲动成为婚姻的“刽子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