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员问:
你的择偶观里有提供「情绪价值」这一条吗?婚姻一定要有高情绪价值吗?
嘉待情感老师:
很多人弄错了一个重点,那就是在婚姻或两性亲密关系里,高情绪价值是一种个人必备的能力,但不是对方必须要提供给你的义务。
婚姻里可以没有高情绪价值,但个体自身一定要具备高情绪价值的能力。
什么意思呢?
就是对方可以不给你提供情绪价值,但你自己不能没有。
你能够给自己制造情绪价值,而不是处处向对方索取情绪价值。
事实上能够为伴侣提供情绪价值,本身自己就是一个具备高情绪价值的人。高情绪价值的人更擅长给自己制造情绪价值,在婚姻中也更容易接纳对方的不足,感知爱意与幸福。
比如同样是遇到困境/挫折,感到沮丧/难过,自身情绪价值高的人,会快速觉察到自己的情绪,精准地识别自己的情绪来源,然后做一些能够取悦自己的事,抚慰好自己的情绪,让自己的状态平稳起来。
同时,也很擅长向伴侣求助,能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需求。比如“我现在想要你抱抱我”“我现在心情不好,你能在旁边陪陪我吗?”
而不是死撑硬抗,独自吞咽委屈和苦楚,故作强大独立。一味地压抑自己的需求,以近乎苛责的标准要求自己,反而只会让负面情绪积压得越来越多,直到遇到某个导火索彻底爆发。
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情绪都抚慰不好,只知道压抑、否认,那又如何能抚慰另一伴的情绪,为另一伴提供情绪价值呢?
自己没有的东西,当然无法提供给他人。
所以在婚姻中能够为另一半提供情绪价值的人,一定是一个能够看见自己的情绪,接纳自己的情绪,并且懂得抚慰自己情绪的人。
而这里的抚慰自己的情绪,当然也包括我前面提到的,向自己信赖、热爱的人求助。
如果伴侣没能及时满足自己的需求,也能基于彼此多年的感情相处,体谅对方的难处、局限。先抚慰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,比如去做能令自己感到快乐的事。
待自己的状态平稳起来,再去和对方沟通自己当时的情绪状态和需求,了解对方当时的特殊情况并表达理解。
而不是自顾自地在心底恶意揣测对方,抱怨对方不够爱自己、不够在乎自己;否定对方的付出,否定这段感情,陷入顾影自怜的极端情绪中。
可以说,在婚姻里擅长为伴侣提供情绪价值的人,有强大的共情能力,能共情自己,也能共情对方;既可以为对方提供情绪价值,更擅长为自己提供情绪价值。
毕竟,谁会喜欢跟整天抱怨不休,忧愁不断,看啥啥不顺眼,过得极其拧巴的人待在一起呢?
先让自己快乐起来,然后把这份快乐的情绪传递给身边的人,这才是最高的情绪价值。